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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60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高凌平

  会议届次: 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将黎平县列为黔东南州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区核心区进行重点扶持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609号

  主办单位: 省林业局

  会办单位: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复文标题: 省林业局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609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尊敬的高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黎平县列为黔东南州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区核心区进行重点扶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作为林业大县,近年来黎平县以“一县一业”为引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基本实现“村有百亩、乡有千亩、县有万亩”的“百千万”工程,将林下经济打造成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新农村发展之路。2021年,黎平县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02.59万亩,实现产值10.73亿元,并且成功召开全省林下经济现场观摩会,已然成为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主战场。

  一、关于将黎平县列为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区核心区进行重点打造和扶持事宜

  目前国家层面暂无“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区”称号,但有“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称号。截至2022年5月,全省共创建30个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黎平县占2个。通过实地调研,黎平县打造的2个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均经营良好,且示范带动效果较好。2022年4月,省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印发的《贵州省林下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中明确目标任务“巩固提升现有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力争基地经济效益同比提高20%以上”。下步,我局将指导黔东南州培育打造以林下经济和木材加工为主的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并纳入规划。支持黔东南州继续培育打造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积极向国家林草局申报。对获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在产业资金上予以倾斜扶持。

  二、关于林下经济产业建设上给予黎平县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投入等事宜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要求,我局将积极支持将黔东南州“黎从榕”建成贵州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做好“黎从榕”“桥头堡”项目建设涉林要素保障服务,督促指导并协调黔东南州及有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服务,对确需使用林地且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项目,加快办理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汇报协调林地定额指标,尽力保障项目所需林地定额供给。

  (二)2021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林下经济发展。要求“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贴息补助、资本金补助、融资风险保证金等形式支持林下经济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要优先支持林下经济全产业链发展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已安排2142万元省级产业资金支持黎平、从江和榕江三县扩大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乡土珍贵树种保障性苗圃、培育珍贵苗木等。其中,安排省级林业财政资金1280万元支持黎平县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下步,我局将继续指导黔东南州根据各县区资源禀赋和自然条件,科学谋划发展适宜当地的特色优势林下经济产业,加大对黎平等县区林下经济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力度,继续支持黎平县谋划林下经济项目,申报财政预算资金。

  (三)截至2022年3月,黔东南州共计成功创建8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黎平县占2个,占比为全州16个县(市)最高。在项目资金上,2019年黔东南州林下经济项目专项资金,黎平县获批300万,占全州补助资金1500万元的20%,同年黎平县获批州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43万元,占比14.74%,为全州16个县(市)最高;2021年黔东南州林下经济项目专项资金,黎平县获批600万元,占全州补助资金2000万元的30%。下步,我局将指导并协调黔东南州以“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为契机,继续将黎平县在内的相关区县作为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示范县进行打造,并在林下经济相关政策、项目给予倾钭支持,争取把黎平县打造成为全州、全省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核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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