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4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韦珍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适当提高“西电东送”价格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14号
主办单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办单位: 省能源局
复文标题: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韦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西电东送”价格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电价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作为南方电网区域内“西电东送”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自2000年正式启动“黔电送粤”工程,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先后规划建设了十水十二火共22个电源项目及“五交两直”的电力外送主通道,形成了以火为主、以水为辅的发、送电格局。“黔电送粤”工程的顺利实施,不仅为广东实现电力平稳供应作出重大贡献,也有力带动了我省电力、煤炭行业的迅速发展。
自工程实施以来,“黔电送粤”送电价格采用“倒推作价”机制(以广东省火电基准价为基础,扣除超高压输电费用后确定我省具体送出价格),2014年7月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并协调平衡送、受电双方,确定送电电价水平;2014年7月后由贵州、广东自主协商确定,《“十三五”“黔电送粤”框架协议》明确“黔电送粤”落地电价按不高于广东火电基准价确定。输电价格一直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标准。
由于广东火电基准价大幅降低等原因,以“倒推作价”确定的“黔电送粤”电价已和我省电力行业发电成本不相符。自2019年以来,为争取提高“黔电送粤”送电价格,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推动,我委多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争取,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多次赴广东省、南网公司进行工作对接。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明确提出要研究完善“西电东送”电价形成机制。按照“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今年2月我委再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呈报了相关报告,提出“黔电送粤”电价形成机制由“倒推机制”改为“正推机制”等相关建议,并恳请国家帮助协调解决。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与广东发展改革委、南方电网公司沟通协商,争取合理确定“黔电送粤”价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