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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9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潘连云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清理高速公路不规范管控标识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697号

  主办单位: 省公安厅

  会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复文标题: 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9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潘连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高速公路不规范管控标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省高速公路限速设置情况

  车辆行驶速度是关乎道路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的重要因素,受到社会公众普遍关注,而超速行驶一直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合理设置高速公路限速,是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我省严格按照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结合我省地形实际对每一条高速公路速度进行了设置。我省高速公路一般路段采用分车型、分车道、分区域限速,限速标志根据相关规范设计,主要设置于互通立交、服务区、停车区主线附近,采用门架式结构,便于驶入高速公路车辆及时获取相关限速信息。

  二、高速公路交通管控标识设置情况

  (一)标志标线设置情况。一是我省高速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设置。二是我厅积极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对我省高速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进行调研,并于2013年5月16日共同组织召开了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改造设计方案评审会,印发了《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等改造设计方案评审会议纪要》(贵州省交通厅专题会议纪要第二十一期),纪要中规范了高速公路标志标牌的设置和维护。

  (二)隧道限速管控标识设置。我省高速公路属典型山区高速公路,桥隧相连,桥隧比达40% ,在部分隧道路段开展区间测速,是预防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对特殊路段限速设置(如事故多发、安全隐患、临水临崖路段等),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限制速度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之规定以及公安部《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455 号)关于“特殊路段限速规定”设置。二是高速公路安装区间测速装置,是按照《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设置,规定了机动车区间测速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其中,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由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监控设备、通信网络、中心控制设备及软件等组成。三是区间测速标志标牌,是按照《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要求设置,实施区间测速的路段应在起点前方200m至1000m处设置预告标志,并在起点和终点分别设置起点标志和终点标志。

  我省高速公路特殊路段限速设置、区间测速是严格按照以上规范执行的。

  三、非交通类标志标牌整治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交办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期间有关要求的工作指示》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贵州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整治方案》。该方案以控增量、减存量,保护合法、取缔违法为重点,坚持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分类治理的总体思路,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养单位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联勤联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整治工作。

  四、城市压线扣分情况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通车里程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大和完善,城区作为城市中心的地位日益突出,城市道路不足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交通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速、城市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意识不足之间的矛盾越发凸显。一直以来,车辆抢道、随意变道都是造成城市拥堵加剧,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在城市主要路口,如果不采取科学有效的管控措施,很容易发生因车辆抢道、随意变道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引发路口拥堵。因此,全国各地普遍采取在城市主要路口施划禁止标线、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方式,对路口通行秩序进行规范,最大限度避免因车辆抢道、随意变道导致的事故和拥堵。另外,为回应人民群众需要,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也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记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罚款50元记3分,调整为罚款50元记1分。

  五、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规范设置限速标志、依法查处超速违法行为是执法规范化的要求,是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保障。全省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等部门始终将规范限速设置、依法查处超速违法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重点工作。

  (一)统一限速标志设置。2013年,省公安厅、省交通厅针对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规范设置事宜,联合开展调研,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高速公路规范限速设置整改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对全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置内容及相关数值进行规范和统一(如:沪昆高速(G60)贵州境内清镇至镇宁段快车道设置“最高限速值120,最低限速值100”标志,慢车道设置“最高限速值100,最低限速值60”标志;兰海高速(G75)汇川关坝至白云尖坡段设置“最高限速值110,最低限速值90”标志,慢车道设置“最高限速值90,最低限速值60”标志),要求对运营的高速公路,实行逐路段改造,对在建、新建高速公路,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执行。

  (二)开展限速设置及标志标线排查治理。自2012年以来,我省高速公路飞速发展,已实现县县通高速的目标。我厅联合省交通运输相关部门,根据道路的不断变化,不断规范完善我省限速标志设置。一是根据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实际,结合“多彩贵州•最美高速”“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等系列创建活动要求,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全省开展限速设置排查行动,对交通标志、标牌等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二是联合开展治理,积极与交通运输部门会商,制定整改方案,推进限速标志标牌设置不规范、大小不统一等方面的整改,加快构建统一、清晰、完整的高速公路网标识体系,努力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高速公路交通出行环境。三是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2015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排除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隐患的通知》(黔公交办〔2015〕304号),该通知中要求各地高速交警会同公路、路政等部门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一步开展深入细致的专项排查,切实整改道路限速过低或者不科学,限速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不合理,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不合标准,固定式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未向社会公布,测速路段未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未依法检定、逾期未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提请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挂账督办、限期治理,必须整改到位。对清理排查的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四是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2021年印发了《全省道路交通标志和信号灯被遮挡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强化措施,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标志和信号灯被遮挡排查清理工作,及时整改辖区道路交通标志和信号灯被遮挡问题,全力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规范超速违法查处。对于超速违法行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制定了《贵州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合理设置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查处超速违法行为。一是规范设置测速标志标牌。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对测速标志的位置、大小进行设置,确保测速标志设置清晰、醒目、准确、完好。二是规范测速设备选用、使用。从规范测速取证设备的购置、管理,规范测速取证设备的设置,规范测速取证设备的审查、审核,规范测速取证设备信息的录入、公示,规范违法信息的采集、审核、处理,规范道路限速值的设定和调整,规范测速宽限值的设置和应用等七个方面进行确要求。三是对使用移动测速作了规定,不得无故遮挡或者掩盖,禁止“隐蔽”测速,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对公路沿线的非公路标志排查整治。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贵州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整治方案》,工作内容包括摸清公路沿线非标志标牌底数、公路沿线非标志标牌整治范围、分类施策进行处置、规范设置许可及意见反馈等内容。整治方案印发后,可对全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及广告牌进行全面统计,并明确各方职责,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治,同时针对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标志的审批许可及日常维护管理、延期进行了规范。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并纳入了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2022年路域环境整治重点。

  六、下步工作打算

  对您提出的工作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我厅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加强高速公路限速设置、标志标牌排查整改,

  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执法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为贵州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持续开展排查,完善交通标志。对限速标志设置方面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持续开展排查,对限速值偏低或者差值过大,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不符合视认要求的限速标志,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及时调整;属于其他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建议、督促及时整改。

  (二)落实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限速标志和测速取证设备选用、设置、使用中的经验做法和突出问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测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测速取证设备日常巡查维护管理机制,落实监督管理和维护检修职责,定期排查梳理限速标志设置、限速值设定、测速取证设备选用和设置维护、违法记录审核录入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违法查处。规范查处超速违法行为事关公安交警的执法公信力和道路的有序安全顺畅,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警使用测速取证设备、违法行为信息采集等执勤执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全体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关心和支持,我厅将积极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一步提升我省限速标志的合理、规范设置,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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