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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王素兰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治理修复板桥镇程家河流域河道河堤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719号

  主办单位: 省水利厅

  会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毕节市人民政府

  复文标题: 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19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王素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修复板桥镇程家河流域河道河堤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实施河堤建设工程的建议”事宜。省水利厅高度重视程家河流域河堤修复工作。经过积极协调,争取了水利设施水毁修复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该河段的修复工作。

  二、关于“大力实施路桥配套工程的建议”事宜。省水利厅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沟通,目前,根据《贵州省公路条例》《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管理养护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县道、乡道、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5000元、3000元的资金标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筹集。对于洪涝灾害受损的农村公路修复重建项目,“十四五”期交通运输部及我省均无专项资金支持,暂时无法实施路桥配套工程。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向国家有关部委呼吁支持农村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若获得国家相关支持政策,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三、关于“大力实施岸坡整治工程的建议”事宜。省水利厅经过与毕节市水务局协调沟通,毕节市再次将《织金县板桥镇程家河河道治理工程》纳入织金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项目库,从以工代赈、乡村振兴等多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早日实施岸坡整治工程。

  四、关于“大力实施长效管护工程的建议”事宜。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省水利厅将督促程家河流域的河长部门--织金县应急管理局,加强流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水清河畅。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的联系与协调,督促毕节市做好板桥镇程家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相关后续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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