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数据局关于省人大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答复
徐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数据要素合法有序流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大数据发展以及数据要素流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贵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贵州“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发2号文”)“推进数据确权,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改革,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建设,促进数据流通交易”等部署,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服务体系,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实践路径。 二、我省推进数据要素流通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数据流通顶层设计。2016年起,贵州陆续发布《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基本形成以数据基础制度为核心,以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安全保障为支撑的“1+N”大数据地方性法规体系。2023年,围绕“产权界定难”“收益分配难”“数据供给难”“可信流通难”“数据定价难”“进场交易难”“有效监管难”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构建了全面的顶层规划。 二是构建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体系。2015年,贵州成立全国首个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面向全国提供7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数据指数、数据交易、结算、交付等服务,同时基于全国首个数据要素登记OID行业节点,建设数据要素登记OID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市场主体登记、数据产品登记、数据交易登记等功能,支撑数据要素流通、分配有序开展。制定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体系,印发《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试行)》《数据交易合规性审查指南》《数据交易安全评估指南》《数据商准入及行为管理准则》,明确交易场所、交易标的、交易流程,指导数据商、服务商规范有序开展数据流通交易。在数据交易定价方面,依托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上线“数据产品交易价格计算器”,探索数据交易定价新模式、新路径,2023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授予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首家数据行业“全国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三是积极培育数据交易市场生态。在供给侧方面,积极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定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政务数据授权运营,推动释放政务数据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价值;强化重点领域数据供给,围绕气象、电力、算力资源、时空、电信、交通等12个行业打造“数据专区”,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入驻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推进行业领域数据供需对接和生态聚集。在需求侧方面,发展培育一批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为数据交易双方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和数据资产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服务,促进提高数据交易效率。截至目前,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已集聚“数据商”“数据中介”等市场主体956家,上架交易产品1612个,完成交易1789笔,累计交易额37.98亿元。 三、关于提案中的建议 (一)关于数据流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建设省市一体的公共数据平台,依托平台推动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数据全量归集,形成全省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共享共用的公共数据目录“一本账”,提供数据归集、治理、开发、流通、交付等数据要素全流程服务,开设市州专区,与各市(州)城市数据流通底座互联互通。二是研究打造数联网体系,打造区域新型基础设施枢纽,构建跨行业、跨区域、跨领域、跨主体的数联网,满足连接、算力、安全、合规等共性需求,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流通环境。三是优化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依托平台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数据要素登记服务,颁发数据要素登记凭证,为数据有序流通提供具备政府公信力的凭证。 (二)关于数据确权登记 一是统筹建设数据要素登记节点。基于全国首个数据要素登记OID行业节点,建设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OID服务平台,构建契合数据要素登记核心业务流程需要的技术标准体系,面向全国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数据产品登记、数据信托登记、数据交易登记等服务能力,通过确权登记支撑数据要素确权、流通、分配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鼓励支持市州先行先试。2023年省大数据局印发《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数据管理部门申请数据要素登记OID子节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登记主体开展数据要素登记活动。目前贵阳贵安、毕节已申请DOID子节点,实现对行政区域内登记主体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加强专项资金引导。2024年省级财政继续加强资金保障,安排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2.8亿元。省大数据局通过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数据流通、数据开放、数据安全保障等方向的重点项目和关键配套平台建设。 (三)关于加强数据要素相关领域基础研究 一是加强对数据要素基础的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数据要素市场化贵州实践路径”课题,总结贵州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验,提出下步重点发展方向。课题被省委重大问题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列为2023年重点立项课题,获得2023年中共贵州省委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课题优秀奖。二是加快完善法规制度设计。《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已通过省人大二审,启动《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修订工作,《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为下步建立合规交易流通机制、高效的收益分配体系、安全可靠的治理框架提供制度保障。三是鼓励市州探索研究。支持贵阳贵安、安顺等地积极开展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相关研究。贵阳市制定印发《贵阳贵安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有力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发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功能。安顺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持续开展“场景大数据”理论研究,编制发布系列《场景大数据白皮书》,推动数据资产化、要素化和价值化。四是制定完善标准体系。在前期制定《数据要素登记规范》《数据要素评估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基础上,加快研制《数据要素评估规范 第1部分:合规评估》《数据要素评估规范 第2部分:安全评估》《数据要素评估规范 第3部分:价格评估》《数据要素评估规范 第4部分:交易评估》等标准,打造数据流通交易标准体系2.0。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抓好数据政策体系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强化政策、资金、人才保障,全力打造国家数据要素流通的核心枢纽。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