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杨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机耕道建设和推广农用机械使用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的建议
我厅持续加大农业机械使用的宣传和培训力度,2023年举办省级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9期,培训1500余人次;组织市(州)举办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完成指导培训2000余人次。同时,成立9个省级农机分片联系工作组和8个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专家指导组,每月定期开展农机推广、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加大农机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让农民掌握农用机械使用技术。
下步,我厅将继续组织市、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单位,依托农机化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等主体,大力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广泛发动农民科学使用农机,提高我省山地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关于“因地制宜,科学开发”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立足丘陵山区实际,积极推进机耕道建设,发布《丘陵山区土地宜机化整治技术规范》(DB52/T 1675-2022),研究制定《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将田块整治、田间道路等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内容,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小并大”,完善机耕道等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818.8万亩,田间道路通达度得到有效提高。同时,积极指导县级推进田间道路与通村路、通组路充分衔接,完善农村路网“最后一公里”,保障实用农业机械通行需求。
下步,我厅将持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贵州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将机耕道作为重点建设内容,进一步完善农田路网,为全省农业机械化提供基础支撑。
三、关于“争取政策倾斜,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省级积极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财政主要支出责任,2023年安排14.07亿元,大力支持机耕道、灌溉与排水、田块整治等工程建设。同时,鼓励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入,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2023年全省亩均投入达2936元,超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今年,省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针对新增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格按承诺进行配套,中央和省级亩均补助标准达2530元。在农机推广方面,积极争取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00万元、同比增长37%,省级安排资金4500万元,引导各地投入资金2.13亿元,带动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培育农机服务组织等重点工作。
下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考核评价、建设成本、财力状况等,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落实省级财政支出责任,鼓励市、县两级加大投入,推进机耕道建设和提高农用机械使用率。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7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彪;联系电话:0851-8586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