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方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贵阳市50 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筛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是给予三级医院骨质疏松专科医务人员政策和经费支持,在社区、单位、各种媒体开展骨质疏松症防治知识宣传,组织骨质疏松症专题健康讲座或义诊活动,积极推广‘骨质疏松自测’等骨质疏松筛查工具表,提高居民对骨质疏松症的认识和骨骼健康自我管理能力”的建议
目前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部门难以在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外增加公共卫生投入。下步我们将持续推动骨质疏松相关防控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力度,通过权威健康科普平台发布相关骨质疏松健康科普信息,增加优质骨质疏松防治健康科普知识供给,持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另一方面,我委将继续在社会经济发展可及的前提下,积极争取相关财政资金投入,推动骨质疏松筛查项目开展,不断拓展公共卫生服务种类,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关于“二是对于50岁及以上,各级政府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体检内常规加入骨质疏松检查项目:双能X线高密度检查”的建议
我委拟订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计划, 指定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制定体检项目标准,体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我委部门预算,由我委专项管理、据实核算。按《省委保健办关于调整省直行政事企业单位干部职工2019 年度健康体检项目的通知》(黔保健办发〔2019〕3 号)规定,50 岁及以上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项目已含骨密度检测。各市(州)自行统筹体检经费和体检项目安排,全省没有进行统一管理,各地体检经费拨付方式、金额以及体检项目由当地结合实际情况拟订执行。
2024年6月28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郑一坷;联系电话:0851—8686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