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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王德志、潘维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兴仁市建立公立精神病医院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支持兴仁市建立公立精神病医院,为兴仁市精神病患者提供更高水平的诊疗服务”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我委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社会规〔2024〕284号)要求,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资金支持,为推动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立足职责,认真研究提案建议事项

针对“支持建设县级公立精神病医院”的建议,经结合职责认真研究,我委将会同省发改委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积极争取贵州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中心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支持,加快推动项目尽快建成,发挥好省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中心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市县公立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发展。二是积极向上汇报对接,争取国家扩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覆盖范围,推动完善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公立精神病医院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建设。

(三)制定目标,加快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23年8月,我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局、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贵州省加快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健函〔2023〕100号),文件明确,一是大力加强省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到2027年,进一步加强省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发挥龙头带动和引领作用;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动省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中心项目建设,加强重大疫情心理危机干预救治能力建设,负责全省精神疾病临床诊疗质量控制、医疗标准制定、临床人才培养,推进全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同质化、标准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州)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州)级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疑难复杂精神疾病诊治能力,切实落实市(州)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到2027年,各市(州)级公立精神病医院达到三级,原则上市(州)级公立精神病医院床位要达到300 床以上,遵义市、毕节市市级公立精神病医院床位力争达到500张以上。三是全面加强县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 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到2030年,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城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

此外,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多措并举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通过将“增效提质精神卫生福利建设,实施一批集中供养、护理、康复、医疗为一体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等内容纳入《黔西南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推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的建设。二是逐步建立制度秩序。通过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精神病医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整合资源,做好整治过程中精神病患者过渡性分流转诊收治”。三是在开展编制《黔西南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时,将望谟县公立精神病医院等公立精神病医院项目列入其中,推动项目建设,以解决望谟县精神病患者就医需求。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全省公立精神病医院建设规划,优先在精神病检出率较高的县(市、区)建设公立精神病医院,逐步实现公立精神病医院全覆盖,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2024年6月28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符智,张意;联系电话:0851—8689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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