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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刘晓莉代表:

您提出的《推广独具民族文化特色的课间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将现我厅意见答复如下。

2022年1月16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省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开展作了15年的规划与政策引领,把美育、体育活动深度融入少先队、班团队、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并与中国传统节日、民族习俗、非遗传承有机融合。加强对学生学习、生活、活动区域的规划与设计,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贵州地方美育、体育特色资源与道德楷模事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内容等有机融入学校环境中,提升环境的美育效果。把学校大课间活动作为“人人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抓手,中小学校每天要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丰富的大课间体育活动。2024年,我厅组织全省中小学生优秀大课间体育活动案例评选工作,各地民族健身操,民族的元素被充分纳入中小学大课间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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