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何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中建议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省教育厅历来重视中职教育发展,先后以“兴黔富民”“提质培优”“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等项目为抓手,深入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中职强基工程和“双优”工程,强化中职专业、师资、课程、实训等内涵建设,推动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连续9年压缩各级党政机关行政办公经费的5%以上办教育,投入200余亿元实施中职“百校大战”,投入190余亿元建设贵州清镇职教城。不断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原有投入不减的基础上,明确从2021年起至2025年,每年新增5亿元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现有中职学校184所,在校生33.3万人,专任教师1.8万人,开办专业162个,校舍建筑面积852.7万平方米,图书资源1004.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27.5亿元,教学用计算机9.2万台。立项建设中职强基校93所、省级优质中职学校48所,办学条件达标108所,中职教育内涵建设成效呈现稳中向好态势。
一、关于“重点探索解决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建议
(一)畅通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精神,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事业单位招聘同等待遇的要求。印发《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贵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6号),明确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9号),指导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中结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方式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为广大考生提供平等竞争机会。指导职业院校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中,对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技工院校公开招聘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条件可设置为相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二)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定《贵州省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贵州省高校毕业生留黔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下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3〕52号),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及“六大产业基地”拓展就业渠道,加强与相关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大力开辟就业市场,千方百计拓展岗位来源。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分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31号),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2023年,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30.66亿,由各地按规定统筹用于职业培训及就业补贴等支出。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我省新增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职业学校,每年累计向我省输送12万中职毕业生,其中,80%中职学生以上来自农村和城市困难家庭,通过实施中职免学费、助学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等政策,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产业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优化技工类职称评审。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36号),明确提出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合理设置学历认定要求,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按要求申报现有系列职称。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明确我省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参评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职称,加强专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贯通发展。
二、关于“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的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与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体谋划、同步推进,并于2021年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用专章明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积极争取出台实施《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1〕14号),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西部地区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贵州经验”。
(二)加强政策机制保障。坚持把职业教育作为建设特色教育强省的重要先手棋,争取省委、省政府于2020年出台了《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每年新增5亿元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争取教育部支持,于2021年建立部省共建机制,出台了《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1〕14号)文件,探索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相互融通、学分互认,打造立体化产教融合示范性工程,推动特色产业学院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体现中国特色的学徒制内容体系、教学模式、教师专业发展模式等,全方位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出台《贵州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州激励实施办法》,按年度开展改革成效明显市(州)评选,对产教融合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州)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激励,并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项目、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中职强基学校、中职“双优”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出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贵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6号),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明确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15个左右涵盖中职、高职(含职教本科)学校,吸纳普通本科学校作为成员,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中职学校人才培养。
(三)加大资金投入。一是落实生均拨款制度。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省属职业学校生均经费24.8亿元,较上年增加1.79亿元。二是统筹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围绕我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统筹现代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扩容提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支持全省职业院校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3年,共计安排29.0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全省职业院校改扩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达标工程建设、实施职业技能和学历双提升工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三是落实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资助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学生资助资金包括用于职业院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
(四)深化校企双元育人。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推行多样化订单培养模式,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现场工程师培养。未来五年内,努力争取发改、人社、财政等国家部委、省直厅局支持,建设1个产教融合型城市、5个以上全国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融合联盟,培育50个以上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创建10个以上集聚贵州高素质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成20个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产教深度融合的工程项目。支持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遵义市职教中心、碧江区中职学校等优质学校与省内外的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共建产业学院、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黔匠工坊,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资源、开展实训教学,通过订单式人才培养,进一步创新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老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目前共有18所技工院校获全国工学一体化建设项目院校。鼓励技工院校紧密联系企业和市场需求,加大与我省和东部省份优质企业、院校协作力度,开设“订单班”“冠名班”共同培养人才。
三、“关于“坚持职业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适时调整专业设置,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增强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实用性””的建议
(一)优化专业布局服务乡村振兴。根据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文件精神,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以及招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严格按照高职学校不超过5个专业群25个专业、中职学校不超过3个专业群15个专业的原则,自上而下完成专业优化调整。截至目前,建成了74个省级重点专业群、204个省级骨干专业。面向服务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结合贵州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化涉农优势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努力构建服务乡村振兴人才专业布局。瞄准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全省涉农高职院校结合地方特色,发展涉农优势专业,积极申办涉农类、农产品食品加工等专业,在2024年的拟招生专业布局中,农林牧渔大类和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占比近10%,为我省“新农科”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二)畅通中职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一是深化职教高考改革。大力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有60%以上高职学生通过分类考试招生接受再教育,基本实现“以就业为导向”向“就业与升学并重”转变。二是打通中职直通本科“断点”。2023年全面启动“3+4”中本衔接试点,着重把好入口关、培养关、考核关、发展关,招录首批考生984名,架起了中职学生直通本科的“立交桥”,得到广大考生与家长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认可。三是打破职业教育止步高职专科的“天花板”。加快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推进4年制职教本科建设,建成贵阳康养职业大学、贵州交通职业大学,职业教育短板稳步补齐,办学体系趋于完善。四是健全职教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中高本一体化培养,协同推进育人模式创新,推动五年一贯制、“3+3”中高职贯通、专升本联合培养等多种组合式贯通培养模式并举,中高本对口共建、协同发展,让中职学生不仅能够上专科,还能读本科,中职教育吸引力显著增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始终聚焦职业教育肩负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职责,坚持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坚持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道路,认真落实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支持推进职业院校扩容提质工程和实施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支持实施“双高计划”,支持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引导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多措并举支持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实施中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确保2025年达标率达到90%。持续开展校风学风专项整治,提高师生综合素质和校园治理水平。持续实施中职强基工程、“双优”工程,整合优化中职学校资源布局,动态调整、优化专业,进一步提高中职学校办学质量。通过“3+2”专升本贯通、“3+3”中高职贯通、“3+4”中本衔接等培养方式,加快构建中高本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体系。积极吸引多元力量参与职业本科建设,增加省内职业本科学校数量,更好地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
三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拓展就业渠道,加强与相关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大力开辟就业市场,千方百计拓展岗位来源。严格按照人社部有关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招聘中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特别是落实特定高技能毕业生通过直接考察方式招录到相关岗位,扩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更好地促进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