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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黔应急议复字〔2025〕17号

省消防救援总队:

卜义因代表提出的《关于用好财政衔接资金保障农村消防安全的建议》收悉,省应急厅高度重视,结合部门职责认真研究落实举措,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政策支持上强化安排部署。在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会议上,省领导都对消防工作进行了部署;把消防作为12个重点行业中最重要的行业,纳入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出专项部署。将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结合、同步推进。为有效遏制“小火亡人”多发势头,2025年1月,我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压实、监管体系完善、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指导要求。

二是隐患治理上突出农村消防。2024年12月,我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传统村落、50户以上木质建筑连片村寨开展一次专项自查,确保村寨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督促村寨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群防群治措施,指导志愿消防队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加快推进50户以上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有效解决电气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匮乏等突出问题。

三是队伍建设上强化农村力量。我厅商省消防救援总队呈请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在乡镇(街道)建立“一办一队一库”(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在村(社区)建立“一站一队一室”(应急管理服务站、应急救援队、应急物资储备室)。要求乡镇(街道)明确 2 名干部从事消防工作站相关工作。同时明确了组织领导、政策激励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措施。

四是在消防宣传上突出农村人群。要求完善农村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管护机制,通过结对帮扶、十户联防、邻里间敲门问候等多种形式,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保障。推动基层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力量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服务指导和宣传培训,强化基层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及灭火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有效遏制小火酿成大灾。

五是在消防监管上强化责任落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安全生产”减分项指标,对生产经营场所火灾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考核标准进行扣分,对非生产安全较大火灾事故减半扣分。一些影响较大的火灾,对属地下发《警示函》,组织省级部门提级调查,会同消防部门对属地政府领导进行约谈。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积极会同贵单位和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持续加强我省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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