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46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46号建议的答复
冯沛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生态环保防治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畜禽养殖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围绕资金投入,协调银行机构出台‘绿色贷’‘低息贷’,并对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成本投入实行贷款贴息,减轻畜牧养殖业经营者成本投入。”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积极推动贷款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为深入落实《2024年贵州省“服务高质量发展 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印发《贵州省高质量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农业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畜牧、畜禽产业发展;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做好“五篇大文章”信贷政策指引》《进一步推动贵州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绿色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三张清单”,促进金融机构扩大对各类涉农企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投放。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加大首贷和信用贷款支持,努力满足各类农牧经营主体的多层次融资需求。四是争取资金支持畜禽养殖生态保护。先后投入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资金9亿余元,实施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18个;每年实施10个以上省级畜禽粪污治理项目,重点用于中小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解决中小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有效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明确可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及粪污处理等方面的建设。
(二)下一步打算。加强农业现代化产业政金企融资对接。探索通过政金企融资对接,推动金融资源更优更快对接农业现代化企业,更好地助力我省农业现代化产业发展。以《贵州省高质量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为指引,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畜禽养殖生态环保防治的支持力度,提升服务农业小微企业综合服务能力,探索银担、银基、银保等多元金融手段综合服务畜禽养殖的生态环保防治。围绕全省绿色发展和关键领域,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二、关于“将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采购纳入国家政策补贴范畴,鼓励养殖场更新更换环保设备”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备纳入补贴范围。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具体品目为:清粪机、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畜禽粪便干燥设备、畜禽粪便翻堆设备、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病死畜禽储运及处理设备。二是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政策工具撬动作用。人民银行省分行、省农业农村厅、工信、发改等部门建立央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工作协调机制,以低成本资金引导、撬动银行加大对养殖场更新更换环保设备的金融投入。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进一步扩大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将对接省内养殖企业,将生产急需的、国内优秀的高效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纳入我省农机购机补贴范围,扩大养殖企业农机具补贴的范围,实现废物资源化,降低环境污染,为畜牧机械装备的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谋划项目实施。组织有关县(市、区)按照《贵州省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做好项目储备,组织谋划实施一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收集处理、环境监测控制、精准饲喂等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养殖场提档升级。三是争取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今年实施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10个、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10个,推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6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雪松;联系电话:0851-8528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