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7号建议的答复
李继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争取贵州省乌江(赫章县段)治理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贵州省乌江(赫章县段)治理工程是纳入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专项规划的项目,2022年3月,国家规划印发后,我厅指导赫章县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12月,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获毕节市水务局批复,工程批复总投资6077万元,综合治理河长7.2公里。
二、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情况
2025年初,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年度中央投资项目申报的要求,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批复,用地、环评等前置要件已办理,满足申报条件,我厅商省发展改革委后向国家申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建设。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下达2025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时安排该项目中央资金3646万元,近期将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215万元,县级需配套1216万元。中央资金下达后,我厅立即指导赫章县加快施工招标工作,尽快启动工程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指导赫章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推动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