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罗海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农村道路和增加错车道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十四五”期相关政策
“十四五”期,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资金重点支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四五类危桥改造、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等,优先解决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以此为契机,将对原等级较低的部分农村公路进行改造,提高农村公路路网通行能力。
2024年,为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微提升”工程建设,我省启动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加宽或增设错车道)1821公里,支持车购税资金27340万元,其中支持黔南州356公里,支持资金5344万元,占全省总规模的19.5%,截至2024年底已全面建成。同时,启动建制村通双车道建设67.5公里,支持车购税资金4194万元,其中支持黔南州50.2公里(惠水县18.8公里),支持资金3130万元(惠水县1127万元),占全省总规模的74.4%,截至2024年底已全面建成。
二、下步工作打算
交通运输部已启动“十五五”规划有关工作,正在征求各省意见。从支持方向看,将从乡镇通三级及以上路、乡镇便捷上高速、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制村通双车道、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毗邻村庄联网路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交通运输部政策变化情况,指导地方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关工作,积极争取中央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同时,指导黔南州加快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等项目提级论证、用地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推进力度,并在交通领域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基础上,鼓励各地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主体责任,按照《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贵州省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通过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对口单位帮扶等政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切实缓解建设资金压力,待项目成熟后按照中央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标准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