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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曾奕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乌江石阡葛闪渡港区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石阡葛闪渡港区是贵州省“十四五”水运发展规划备选项目,项目位于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本庄镇葛闪渡村,属于乌江右岸思林库区常年回水区,上距构皮滩枢纽46km,下距思林枢纽43km,距本庄镇约6km,距县城石阡约64km。该项目拟新建2个1000t级货运泊位,码头长度160m,设计通过能力为近期45.48万t/年、远期125.09万t/年。项目总投资8007.25万元,建设工期24个月。

由于港口建设属于地方事权范畴,我厅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成省港航集团与地方开展深度合作。2023年贵州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启动了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取得了工可报告批复,同步编制了初步设计文件。该项目为企业经营有收益的港口项目,除省级补助外,项目资金缺口较大,企业融资还贷压力大。根据《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投资强调投资必问效、无效必追责原则。为有效防控债务风险,针对石阡港葛闪渡港区项目,省港航集团正在调研周边货源及货源前端市场需求情况,研究融资方案。下一步,将会根据货源及市场需求情况,适时指导地方有序开展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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