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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9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政府办公厅:

陈前林代表提出的《关于以分质分类为抓手推进我省煤矸石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煤矸石的分质分类堆放”的建议答复情况

一是推动煤矿煤矸石零排放突破。积极推广矸石回填置换开采技术,先后在水城县攀枝花煤矿、织金县兴发煤矿、金沙县龙凤煤业公司、黔西市耳海煤矿、大方县沙坪煤矿等开展煤矸石井下充填试点工程建设,初步取得相关工艺应用的实践参数。二是源头控制煤矸石的产生量。在黔西市青龙煤矿,织金县岩脚煤矿、志成煤矿及苍海煤矿推广千米级钻机应用,降低岩巷、半煤岩巷的掘进工程量,累计实现以孔替巷近3万余米,从源头上减少煤矸石产生量近100万吨。三是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开采技术。“110”“N00”工法等绿色开采技术在我省取得突出破并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先后在金沙县、黔西市、水城区、兴仁市等主要产煤县(市、区)的50多处煤矿得到普及应用,年均减少采掘巷道约4万米、减排煤矸石量约100万吨。

二、关于“加强煤矸石无害化处理”的建议答复情况

一是2024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有条件地区开展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的通知》,发布《贵州省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技术指南(试行)》,正在六盘水、毕节开展6个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2025年6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在充分总结第一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拟实施第二批试点示范项目,已完成各地申报的30多个项目材料初审。《贵州省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技术指南(试行)》提出煤矸石分级分类处置后,可用于生态恢复治理、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建设等,明确煤矸石产生企业必须对不符合入场要求的煤矸石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达到入场要求,防止污染环境。二是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组织相关科研院所开展煤基固废合成土壤技术基础研究,分矿区开展煤基固废理化性质定量测定,重点研究煤基固废合成土壤关键技术,依托贵州省能源智能开发与高效利用实验室开展煤基固废大规模生态化利用关键技术与集成应用示范研究,为全省煤基固废无害化安全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三、关于“压实煤矸石治理的责任”的建议答复情况

一是强化环境监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严格开展煤矿企业环保督导检查,督促责任企业落实环保责任,防止环境污染。二是加强过程管理。目前我省第一批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我厅持续督导企业严格按照《贵州省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技术指南(试行)》煤矸石入场要求,对不满足入场要求的煤矸石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完成后用于填沟造地。三是积极探索煤矸石用于填沟造地的产业化路径,引入“生态环保金融EOD模式”,研究包装煤矸石综合利用EOD支持项目,将煤矸石回填或充填、填沟造地、造土造地等生态环境治理与综合利用产业开发有效融合、收益反哺、一体实施,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前期资金投入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进煤矸石处置利用。进一步研究探索原石、矸石地面分选的技术经济可行性,适时推广应用。持续指导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施工建设,加强环境监管,适时做好成效评估,推动煤矸石规模化应用。二是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组织相关科研院所开展煤基固废合成土壤技术基础研究、煤基固废大规模生态化利用关键技术与集成应用示范研究,为全省煤矸石、粉煤灰等煤基固废无害化安全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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