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8号建议的答复
方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二手车出口业务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二手车出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品牌建设与推广”方面
一是在支持企业参加展会方面。省财政现有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可对参加相关展会的企业给予补贴。2024—2025年,省财政下达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共计34994万元支持地方统筹推动外经贸发展,其中可重点用于聚焦内外贸一体化,拓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览会,对参展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有效帮助企业减少了参展费用压力,极大地促进和提高了我省相关产品的品牌传播和销量。在开拓汽车类别的国际市场上,2024年以来,我们组织了综保汽贸等二手车出口实绩企业参加了广交会等境内外国际性展会。今年,我们将2025年印度尼西亚国际汽配展和波兰国际汽车零配件及售后服务展览会列入重点境外展会,拟组织我省汽车行业企业参展,帮助企业展示优质汽车及相关产品,促进对外贸易发展。二是在支持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开展营销宣传活动方面。2024年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我省大力实施了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其中将旧车转让购买二手车、旧车报废购买二手车纳入了我省的政策补贴范围,按交易发票金额7%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在此基础上,2024年8月至12月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贵州省二手车交易促销活动”,组织全省限额以上二手车经销企业参加。对个人消费者购买8万元(含)以上、7座及以下非营运燃油或新能源乘用二手车补贴1000—3000元。三是在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市场推广方面。对企业运用跨境电商平台(阿里巴巴国际站、亚马逊等)、国际搜索引擎(谷歌等)、社交媒体(脸书、推特等)等海外推广平台宣传推广本企业产品所产生的国际网络营销费用予以一定比例支持,帮助企业利用社交媒体、专业汽车论坛等渠道,向海外消费者宣传贵州省二手车的优势和特点,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并降低企业品牌建设成本。
根据《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从严控制专项资金设立,不得每办理一项工作或开展一项事业都设立一项专项资金。下一步,我们将用好用足现有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通过参加境内外展会、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和国际市场推广等方式开拓国内外市场。
二、关于“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方面
一是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以下简称《公告》),省商务厅于2024年7月下发《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二手车出口企业备案和二手车出口许可证办理等工作,指导二手车出口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体系,提升售后服务专业化水平。二是在二手车出口企业备案工作中,严守《公告》相关规定,在确保二手车出口企业拥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基础上,大力鼓励二手车出口企业加强与出口国家当地优质汽车维修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出口国家优质资源,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我们支持和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售后维修人员培训。如: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与吉利、长安等大型汽车制造企业,以及贵州通源等本地销售及售后服务龙头企业深度合作,着重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与综合素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告》和相关文件规定,指导各地积极打造集展示交易、维修保养、检测认证、报关出口、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外贸转型升级出口基地(二手车),指导二手车出口企业制定合理的市场规划,通过自建、资源共享或多渠道合作等方式,建立与出口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售后配件供应,提供维修技术支持,提升售后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关于“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方面
从国家层面看,目前在支持物流企业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从事二手车出口物流业务的企业,2027年12月31日前可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二手车出口物流业务的企业若符合规定,则可享受该优惠政策。三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四是符合条件的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五是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从省级层面看,一是我们高度重视贵州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统筹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省级现代服务业、省级商务发展等现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2025年,通过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物流降本增效专项100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400万元,重点支持物流项目建设;通过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650万元对新晋国家A级物流企业进行奖补;通过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通道班列补贴资金3000万元,用于陆海新通道等铁海多式联运班列运输费用补贴,以更好争取铁路运价下浮政策,有效降低我省企业物流成本。二是我省现行物流降本增效的政策面向所有行业领域,从事二手车出口物流业务的企业也属于政策支持范围。三是2024年以来,我们通过整合物流资源、优化运输路线、采用多式联运等多种方式,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10月28日,贵阳国际陆港首发开行至老挝万象的“贵州造”新能源客车跨境专列,实现了贵州本土生产新能源客车首次出口老挝、首次以非集装箱模式发运国际班列、首次整列汽车直发“中老班列”。同年11月29日,我省首单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一单制”数字提单综合金融服务业务成功落地。2024年,全省开行陆海新通道班列348列17443标箱、黔粤班列57列3410标箱、中欧班列11列1210标箱、中老班列3列188标箱,公路班车41班41标箱,各向班列(班车)累计开行419列22292标箱。集装箱发运量同比增长9.12%。通过开行开放通道班列,帮助我省轮胎、电缆、薏仁米等外贸产品“走出去”,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外向型产业发展。2025年1-4月,全省开放通道班列开行189列9853标箱,集装箱发运量同比增长54.97%。其中,全省开行陆海新通道班列158列7940标箱,主要运输货物有焦炭、普钙、重钙、矿物质饲料、铝矾土、化肥、碳酸钙、棕刚玉等;黔粤班列31列1832标箱,主要运输货物有轮胎、电视机、辣椒油、汽车零配件、散热器、矿泉水等;中老班列开行14标箱,主要运输货物有轮胎、电缆和电动自行车;陆海新通道公路班车发运67标箱。省商务厅专门出台了陆海新通道建设项目支持政策,积极支持我省外贸企业通过开放通道发运货物。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适时向上建言献策,积极支持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将持续推进开放通道班列开行,常态化开行陆海新通道班列、黔粤班列,按需开行中欧(中亚)班列、中老班列,提升通道运输规模,巩固提升贵州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的枢纽地位,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
四、关于“帮扶企业掌握目标市场政策法规”方面
一是在业务现场设立“二手车出口”专窗,针对性提供通关业务咨询和政策支持,建立“7×24”小时“随报随检”工作制度,为二手车出口企业优先办理审单、查验、放行等业务。二是开展二手车出口原产地证签发政策研究,为二手车出口签发原产地证书,支持企业充分享惠。三是利用“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 等新媒体载体,加强二手车出口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相关从 业者强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四是加强“贵州法网”建设, 为二手车从业人员积极提供国内法律法规查询服务功能。五是多措并举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律师行业“走出去”。如: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2024年9月在泰国曼谷成功设立贵达(泰国)律师事务所,必将为我省在相关国家推动二手车出口业务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目标市场政策法规、准入条件的研究,通过贵州“单一窗口”“贵阳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企业发布相关信息和预警提示,帮助企业了解和掌握目标市场的政策动态,确保出口二手车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将建立完善跨境二手车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深入理解最新政策法规动态,为从业人员提供目标市场全方位政策法规信息查询服务;将组织律师以及专业律师事务所、行业专家为跨境二手车出口业务提供政策法规咨询,鼓励律师事务所加强对跨境二手车出口业务的研究,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掌握目标市场法律政策的专业律师,为二手车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