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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高成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省、州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省州统筹解决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履行补充耕地义务,不能自行落实的,应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近年来,我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要求,切实帮助和指导地方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工作,有力有效保障用地需求

(一)出台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占补平衡改革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耕地保护提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从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健全耕地占补平衡机制、调动耕地保护和种粮抓粮积极性等方面细化落实国家要求,明确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二)统筹划定林地管理边界和耕地后备资源。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林业局统筹开展林地管理边界和耕地后备资源范围划定工作,全面梳理林耕矛盾冲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措施。划定林地管理边界并按要求上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审查,各地同步统筹划定耕地后备资源宜耕范围,正在开展技术审查。根据摸排情况,黔东南州初步划定耕地后备资源273万亩(含雷山县9.8万亩),已在开展核实认定等工作

(三)部署林耕空间置换。2025年贵州省委一号文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探索建立林耕空间置换工作机制,有序推进60万亩园林地上山、耕地下山初步安排黔东南州10.7万亩的林耕置换任务为稳妥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予以研究选取了桐梓县、万山区作为林耕空间置换试点,率先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全省范围内统筹开展林地管理边界和耕地后备资源范围划定,对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全面摸排。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四)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工作持续督导各地开展补充耕地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尽快备案入库。年以来,全省完成入库补充耕地项目219个,涉及耕地数量7577亩、水田规模3608其中黔东南州完成入库项目27个,涉及耕地数量803亩、水田规模161亩。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和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有关要求,我省将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规定,帮助指导各地推进规范有序开展补充耕地,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细化落实占补平衡改革要求。《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明确,从严管控跨区域补充耕地,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却因补充耕地资源不足需要在省域内跨地市调剂补充的,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高质量推进耕地保护提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完善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机制等需继续开展工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规范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国家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国土调查成果中各类非耕地地类,均可作为补充耕地来源;推动编制耕地占补平衡专项规划,明确适宜补充耕地的重点区域,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动各地按规划有节奏规范实施补充耕地。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指导各地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园林耕空间优化等工作,拓宽补充耕地来源,有序推进补充耕地实施,做好占补平衡指标储备,充分保障用地需求。

(三)进一步做好林耕空间置换工作。通过科学统筹划定林地管理边界和耕地后备资源,在全面国家下达林地保有量的前提下,精准识别立地条件较好、群众支持的优质宜耕后备资源范围。抓紧研究制定《贵州省优化耕地林地空间布局规划技术方案》《县级优化耕地林地空间布局规划(参考文本)》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技术要求,指导各地科学开展置换工作,确保保质保量完成置换任务和补充耕地指标生产任务。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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