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交通运输厅:
代忠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扩建S203郎溪至葛普洞(新景雷子堡至黄土段)公路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支持交通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交通项目用地保障,将包含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在内的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专题推动,重点从五个方面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一是健全机制体制,强化纵横协同。建立贵州省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以及用地保障省、市、县三级联动和部门沟通协作长效机制,成立重大项目、“四化”项目等用地保障工作专班,与省交通运输厅签订做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备忘录,定期沟通协调解决交通项目落地建设有关事宜,清单化动态管理包含交通项目在内的用地保障情况,推动用地保障提质增效。同时,积极向自然资源部汇报对接,争取支持。
二是完善规划体系,强化空间保障。在“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要求各地按照国家规则妥善处置矛盾冲突,预留项目合规落地空间。在国家层面明确规定不得以承诺、确保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方式报批建设用地的情况下,紧密对接国家最新要求,采取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评估的方式,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提供了合规性支撑材料。同时,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和报批工作,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提供持续稳定的规划依据,切实提升空间保障服务质效。
三是分类制定措施,做好政策指导。出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规范农用地转用审批、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等系列用地保障措施,进一步明晰用地报批各环节办理程序,提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模板,指导市县、项目建设单位高效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服务。同时,指导用好国家支持政策,支持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家和省重大交通项目按规定申报先行用地,支持高速、国道、省道等交通项目按行政区划分段报批,助推项目根据建设时序及时落地建设。
四是精准配置指标,做好计划保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依据真实有效项目落地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及时向国家报送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以及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交通项目用地,在用地审批时直接申请国家配置指标;对其他交通项目用地,统筹安排使用盘活计划、专项计划以及增减挂钩计划等其他计划,做到合理用地计划应保尽保。
五是深化科技创新,做好数据支撑。优化再造用地保障服务信息系统,建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贵州省建设用地台账系统,初步建成贵州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多元联动保障调度服务平台,不断推动用地审查报批服务可视化、信息化、高效化、精准化,助推精准高效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服务。
2021年以来,全省53条高速公路用地获批,6个机场、7条铁路、4条航电枢纽、2条轨道交通、199条国省干道及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落地。其中,2024年以来,保障了全省16条高速公路、1个机场、1条铁路、2条航电枢纽、134条国省干道及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截至目前,S203郎溪至葛普洞(新景雷子堡至黄土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业主暂未向我厅申请项目建设用地及用地预审与选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厅将按照省委、政府决策部署和项目建设需求,继续用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强化用地政策解读、培训,推动政策共享、信息互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清单化动态调度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全力为我省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要素支撑。同时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密切跟踪S203郎溪至葛普洞(新景雷子堡至黄土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指导市县、项目业主做好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设用地组卷及审查报批等工作,助推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