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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杨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限额年度结转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出台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可累计结转政策,鼓励节约,减少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建议

门诊统筹待遇是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健康人群与患病人群互助共济,风险共担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年度500元的报销限额是保障水平,不是“钱”,群众只要参保缴费都会享受,不存在过期。目前,我省500元的限额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

关于您提出的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可以累计结转的建议,目前尚无国家政策支持。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提出要建立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机制。我省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黔医保发〔2024〕18号),明确从2025年起:参保群众当年未使用医保基金即零报销的,其次年大病保险封顶线额度提高2%。如果既是连续参保4年又零报销的,可以享受叠加奖励,大病保险封顶线额度最高可以提高20%。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鼓励参保群众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还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强调研和总结,积极向国家局提出工作建议,促进机制进一步完善,不断增强制度的吸引力。

二、关于“医保部门要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做好舆论正面引导。”的建议

各项医保待遇不断提高,对于参保群众来说,无疑是一项利好政策。但部分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不理解,存有“不用白不用”的想法,盲目消费、突击消费。有的医疗机构为谋取利益,诱导群众无病就医。近年来,我们一方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另一方面聚焦医保惠民政策,全方位、多形式、零距离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积极争取参保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24年9月份以来,我省累计发布了1.7万余篇的医保政策宣传报道,报道覆盖微信、客户端、视频、网站、微博、数字报,点击量达到3.44亿次。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不断改进宣传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制度的认同感、幸福感、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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