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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丁莉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贵阳市全域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2016年以来,国家启动两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我省黔西南州获批成为国家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是我省目前唯一的试点城市。目前该州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了解,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出台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文件,明确今后不再试点,由各省结合实际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2024年以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长期护理保险配套措施,并要求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我省和全国各省份一样,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动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医保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指导各市(州)稳步推进制度落地。2025年1月,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上,专题就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多方研究论证。2024年10月,省医保局组织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座谈。委托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在贵州省情下的实施策略和路径研究》课题研究,组织课题组于2024年10—12月开展实地调研和政策及数据等分析研究等工作。2024年12月中旬,省医保局召开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现场交流培训会,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做好制度实施前摸底和准备工作进行深入培训解读,研讨交流推进我省制度建设有关工作。三是细化部署安排。2025年1月,省医保局制定了《加快推动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2025年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明确了十二项工作任务,在局内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按图推进,一体推进待遇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同步落地。四是起草相关文件。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准备工作的通知》,对各市(州)全面做好制度实施准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统筹部署全省长护险制度建设相关工作。拟制《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参考指导口径》,指导各市(州)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和经办管理。制定《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发布《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遴选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的公告》,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

为了尽快指导贵阳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省医保局还针对性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024年11月,组织省本级和贵阳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研讨会,贵阳市汇报了基础数据测算工作和专家库准备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开展培训和调研。2023年4月,组织贵阳市业务骨干赴黔西南州学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验。2025年3月,对各市(州)医保部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培训,并指导贵阳市完成对各县(市、区、特区)医保部门的政策培训解读。4月,省医保局以及各市(州)医保局分别赴部分省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学习调研。三是开展调度部署。2025年5月,省医保局召开视频会议,再次对贵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部署。6月,贵阳市起草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初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部署安排,指导贵阳市加快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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