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85号建议的答复
陈元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建设能力的建议》收悉。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设施设备建设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的 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3〕15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3〕41 号)文件精神,一是依托乡镇卫生院开展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2022—2024年,连续三年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卫生院围绕科室设置、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配置医疗设备等提升自身综合医疗服务水平。截至目前,150个已建成次中心较2021年建成前,新增业务科室1882个,新增设备种类27 种,可诊治病种平均209 种,提升49.97%,新增医务人员3005人,新增下沉派驻人员1088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2023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271个,达到基本标准1113 个。2024 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推荐标准353 个,达基本标准1133 个。三是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自2022 年起,在“十四五”期间每年为3000个村卫生室提档升级设备、补充必要设施、进行房屋修缮等,提升全省村卫生室保障水平。
二、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创新培训模式,夯实基层医疗服务根基。2024 年,完成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培训2250 人,其中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400人,骨干乡村医生1850人,完成乡村医生轮训2.79 万人。制定印发《2025年贵州省乡村医生培优提质培训工作方案》,以乡村医生队伍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采取线上视频授课和线下实操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细化并明确将医德医风、政策法规纳入培训内容,今年计划对全省在岗乡村医生2.5 万人开展培训。2022—2025 年,共计投入约1.09亿元支持全省上下组织开展村医培训。省级财政投入8300余万元支持对全省村医实施线上线下全覆盖式培训;中央财政投入2600余万元用于每年组织部分乡村医生开展为期30天的线下培训。同时,省卫生健康委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商,从2026年起,每三年完成一轮对全省所有在岗村医培训,每年约补助资金689万元。
(二)健全进修支持体系,突破人才培养瓶颈。一是灵活安排,乡村医生每3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 个月,优先保障短期进修(按周/月分段实施)。派送乡村医生至省市县级医院(如铜仁市轮训25 期),重点培训薄弱病种诊疗技术。二是替代机制,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师或邻村医临时接替进修村医工作(如安顺市跟班学习模式),保障村卫生室不停诊。
(三)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长效帮扶机制。一是常态化帮扶,要求县级医院安排资深医师每周下乡1 次(如半日/全日坐诊),通过“手把手”指导提升实操能力(如毕节市解剖式调研)。二是创新协作模式,推广“银龄计划”专家下乡(如黔东南州)、医共体牵头单位包片帮扶,协助村卫生室开展慢病管理和远程诊疗。三是探索县域“中心药房”共享机制,解决药品调配与报销权限问题(如术后患者基层用药需求)。
三、关于“关于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水平”的建议
根据《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5〕199 号)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医财政定额补助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1 号),目前我省乡村医生享受到的待遇主要由5部分构成:一是政府定额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0 元,高于500 元地区按本地标准执行,部分县已提高到2000 元左右;二是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按年人均1200 元标准奖励;三是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每人每月补助417元;四是村医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的40%左右用于向村医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部资金中国家补助80%、省级补助13%、市州级补助2.8%、县级补助4.2%),按今年基本公卫补助资金(不含原重大公卫部分)标准测算,服务1000 常住人口的村医月均应获取购买服务报酬至少应为2833 元(85×1000×0.4/12);五是村医提供医疗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该项收入不固定,与村医个人能力有关。
我省已建立学历提升激励机制,并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 一是支持在岗村医参加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学费全额报销(黔府办函〔2015〕199 号)。二是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已招录人员落实编制保障工作。2022—2024 年共落实入编的226名大学生村医,2025年全省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将继续招聘44人,并纳入编制管理。三是每年年初即将“提升乡村医生执医 (执助)占比”指标正式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有效压实县级党委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在村医执医(执助)培养等方面的主体责任。通过培训培养、人才派驻等多措并举,全省村医队伍执业资质水平提升明显。据最新摸底,全省村医执医(执助)占比已达28.39%,较2023年的23.47% 大幅提升近5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支持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根据区域布局,2025年新增建设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各建设单位按照《贵州省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指南》,填平补齐,完善卫生院科室设置,更新医疗设备和信息化建设;鼓励根据人才保障条件,制定人才引进机制和人才培养计划,以多种方式培养基层实用型人才。同时,将继续加强紧密型医共体上级医疗机构机构人员派驻指导力度,进一步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更好满足当地群众就医需求;持续加大村医队伍建设投入,强化政策落地督导,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乡村振兴筑牢健康防线。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继续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