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提请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近日,在贵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据介绍,《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16年来,对维护贵阳市道路交通秩序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贵阳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区域与功能拓展、产业类型与结构、常住人口规模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车辆保有量快速增长、道路资源与通行需求不平衡等新情况新问题。因此,重新修订该《办法》十分必要。
据悉,目前贵阳市常驻人口488万、市区常驻人口340万,城区道路里程1465.5公里,农村道路里程8861公里,高速公路里程713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97.7万辆(含30万辆摩托车),机动车驾驶人239.4万人;中心城区公交运营线路236条,运营线路总长度5250公里;2019年受理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3846起死亡人数441人,简易程序事故69828起、快处快赔80279起。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共九章六十四条,以加强和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社会治理能力为目的,结合贵阳市实际,加强综合治理和规划建设的顶层设计,对涉及的各级各部门职责、规划建设、车辆与交通参与人、通行管理、交通事故处理、服务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面系统规范。
同时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共治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交通文明,推广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确保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