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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为保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所作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办法,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到位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实解决了重审议、轻落实的问题。

  2020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深入调研,认真审议,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一是深入调研,准确掌握情况。为确保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贯彻落实到位,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及时调研了解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今年9月上旬,组织了一次集中调研活动,以各工作机构为单位组织调研组。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分别到对口联系的部门开展调研。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了解。通过认真调研,摸清了底子,找准了问题,为听取和审议好政府工作报告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建议。9月下旬,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9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审议意见。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协调推进落实,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建议大部分得到较好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如针对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提出的“继续巩固和推进草海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实现草海水清山绿鸟欢目标”意见,得到了较好落实。但仍然存在部分决议或审议意见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如,“尽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提高全县垃圾处理能力”“积极争取项目治理锁黄仓国家级湿地公园生活污水污染问题,确保湿地水质达标验收”等意见未完全落实到位。

  对此,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建议,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认真梳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找欠账、补不足。针对具体事项加大力度推进,分门别类对照办理,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统筹解决,确保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据悉,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对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决议8件、审议意见7件,自治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现已办理15件,对部分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的,自治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落实。(威宁自治县人大办公室 李才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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