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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8月25日至8月26日,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永明任组长,率检查组在松江流域沿岸多地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并在县行政中心圆桌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真发、龙正江、龙昌兴、张德沛、石小莉参加检查或座谈会。

 

  在冷水溪镇罗袍社区鲟鱼养殖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在世昌街道苟咀社区鲟鱼养殖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赴冷水溪镇黑水矿山、罗袍社区鲟鱼养殖场、孟溪镇政府广场风雨桥处、大坪场镇地耶河、蓼皋街道办事处广场、世昌街道苟咀社区鲟鱼养殖场、九江街道杨柳社区平举电站,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详细听取了检查点相关负责人的汇报。

 

  座谈会现场

  检查过程中,唐永明指出,《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的出台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也是群众的呼声,对当前及长远保护松江河流域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出台后,松江流域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松江河流域还存在乱扔白色垃圾、水质污染,沿河岸乱搭乱建,执法不严等问题。

  唐永明要求,要意识到《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的重要作用,并制定《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的执行方案,在各级部门迅速贯彻落实,要利用好媒体,多措并举宣传好《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不断深入执法检查,对检查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加大督办力度,启动问责机制,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处理一批,严格执法,树立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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