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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 法律巡视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生命重于泰山,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历来受到各级党委及国家权力机关的高度重视。早在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6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也通过了《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律法规经多次修改后,更加完善。

  依法治“安”、依法保“安”。有了法律法规的引领,生产安全之网越织越密,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进而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但是,只要生产还在进行,安全保障工作就没有完成时。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进一步好转,但风险隐患仍然很多,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今年4月10日,正值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贵州省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安全生产。(执笔/石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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