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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调研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10日,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荣率队到新店镇、红枫湖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调研。

  

 

  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保障措施、五大振兴规划布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详细了解各乡镇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有关工作情况。

  

 

  调研组指出,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要以实施乡村振兴为总抓手,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探索出了一条独具清镇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要聚焦推动产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着力推进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释放乡村振兴活力,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美丽乡村。(记者: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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