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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7月19日至22日,息烽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执法组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结合文章,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推动《规定》落实落细。

  

  执法检查组在县城中城农贸市场检查

 

  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现场询问、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7月上旬,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服务机构、息烽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自查。7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县城中城农贸市场、一品城、开磷城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及养龙司、小寨坝等乡镇实地查看《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并分别在部门及镇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收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在小寨坝镇召开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认为,息烽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以推进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契机,广泛开展《规定》及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规定》各项要求,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聚焦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六心”行动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规定》贯彻实施情况整体较好,法治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初步显现,市民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治理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成果初步彰显。

  执法组建议,县直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照《规定》内容逐条自查,并认真分析梳理,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强化宣传,做好阐释,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方式宣传《规定》内容,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群众自觉践行《规定》内容,推动《规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自觉遵守《规定》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部门责任,深化工作举措,不断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抓住法规实施中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深入公共场所、小区、街道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法治思维,加大执法力度,以案释法、规范执法、典型引路,坚持疏堵结合办法,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注重德治与法治结合,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升。(供稿:息烽县融媒体记者中心 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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