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
为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分析研判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7月16日至20日,雷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分赴9乡镇(街道)、12个职能部门以及部分入统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贯彻实施《统计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就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努力推动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使《统计法》在全县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地得到贯彻实施,较好地发挥了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检查组指出,全县统计法制建设及普法宣传教育成效明显,调查活动有序推进,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升,但仍然存在统计法治意识不够强、统计资料归档不规范、基层统计力量薄弱、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统计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针对我县在贯彻实施《统计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进一步提升《统计法》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水平。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统计氛围。二是要加强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主体指标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管行业要管安全,更要管统计,相关部门要和统计部门加强协作,构建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统计工作新格局。四是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在全县范围内形成震慑,使统计工作相关部门和企业产生敬畏之心,进一步坚守统计工作的基准和底线,防范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树立统计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