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
3月9日至11日,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荣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彭松及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共同学习了《监督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并听取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贯彻实施《种子法》及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随后,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站街镇农资经营市场,卫城镇贵阳金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鑫玉竟世种业有限公司,暗流镇农资经营市场,新店镇等地,通过深入企业实地察看、听取执法监管部门汇报、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种子法》贯彻执行情况,认真考察种子选育、生产、储备和销售等情况。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有关企业和经营者在贯彻执行《种子法》,确保良种安全和种植安全工作上作出的贡献和取得的成效。要求各部门、乡(镇)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种子法》宣传力度,确保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持续强化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好相关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农贸市场、赶场集市中的非法经营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千方百计维护好种植户的合法权益,确实保障种子安全、粮食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