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
3月28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各市(特区、区)乡镇政府、行业部门、超市、医院、学校、住宅小区、商业广场、敬老院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或暗访检查,与当地政府部门、企业负责人、社区居民、消防工作人员等进行交流,听取相关负责人介绍消防安全“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并通过实地检查设施设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询问、发放调查问卷、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详细检查了各地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一队一站”建设及运行、消防设施配套建设、行业部门履职、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深入了解了在贯彻实施消防安全“一法一条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检查组认为,消防安全“一法一条例”修订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贯彻执行消防安全“一法一条例”作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救援保障能力等措施,深入实施消防安全“一法一条例”。近年来,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检查组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不断增强工作质效,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工作体制机制,扎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消防救援的隶属关系,厘清部门职责,健全社会化工作网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高质量推进消防科普宣传。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知识,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切实增强消防救援能力。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消防“一队一站”建设,强化出勤训练和联运演练,提高基层专职消防队伍素质。要加强基层微型消防站建设,结合实际加强新业态、新企业、特种行业的消防队伍建设。要加大财政经费投入,配齐配强各级消防救援设施装备,提升消防安全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对问题楼盘、民办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经营性自建房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完善、补齐消防设备设施。依法开展新建建筑工程开工使用的行政许可,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各市(特区、区)可结合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施消防委托乡镇执法工作,增强乡镇监督刚性。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治理,大力夯实本质安全基础。在城镇要督促有关部门抓消防整体规划,优化水源、消防车道等,推动城市燃气、仓储物流、自建房、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在乡镇街道要紧盯小型经营性场所、村民自建房等,运用好“黔小消”消防安全监督平台开展管理,发现隐患及时狠抓整改。在机关、企业等要针对各职能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和自查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销号,限期整改到位,不断夯实本质安全基础。
市人大社建委负责同志、市人大社建委委员、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各市(特区、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来 源: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陈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