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守护“农业芯”!岑巩县人大开展农作物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侧记
推进农业现代化,种子就是“农业芯”。岑巩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县,杂交水稻制种已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今年来,岑巩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对全县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暨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保证农民用上“放心种”,促进农业稳产增产。
开展执法检查:找准制种面临问题
为加大对农作物种子的监督,今年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就将全县农作物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列为监督议题。
近日,由岑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启能带队,抽调县人大相关专委、工委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天马、凯本、平庄、天星、水尾等乡镇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相关制种企业实地查看,与制种农户进行座谈,广泛听取制种农户的意见和建议,详细了解制种企业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听取了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近年来,岑巩县围绕“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五化”现代种业发展要求,重点在规划布局、土地管理、基地建设、技术服务、加工销售、科研攻关等环节持续发力、创新突破,全力推动水稻制种产业转型升级。今年全县完成水稻制种面积3.81万亩,县内5家制种企业受广西兆和、安徽荃银、合肥丰乐、重庆中一等15家企业委托生产又香优龙丝苗、又香优郁香、Q优12等52个品种组合,产业惠及全县11个乡镇(街道)1.8万余农户,预计创产值2亿余元。完成苗木育苗4468亩,培育各类苗木1140余万株。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方面,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强化责任落实,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以杂交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侵犯品种保护权、未备案销售、包装标签不规范、未开具有效票据、未建立健全经营台账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种子质量源头管控,抓好全县制种产业源头管理、田头管理和仓头管理,严把整体布局和隔离区设置关。三是加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资质检查。四是做好生产经营种子的备案工作,严格执行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对经未审定或适宜区域不含我县的品种坚决不予备案。五是做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全面完成了11个(乡)镇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普查与征集。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找出了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销售、监管等环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组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对杂交水稻制种“育繁推”建设的推广力度,加强推进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要进一步提升种业管理水平,切实增强供种保障能力;要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创新宣传方式让“一法一条例”深入人心;要进一步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助推全县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会议审议“把脉”:坚决守护好“农业芯”
“我认为对‘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较低”、“杂交水稻制种竞争优势还需进一步加强……”7月28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参会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人员积极发言,对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
在审议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现场回应:“下步,要加大投入,加强杂交水稻制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及时规划制种核心区,严格防范核心区常规稻‘插花田’问题,提高制种纯度;要力争创建自主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会上还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由于仍然存在对“一法一条例”宣传不够、品种使用监管力度不够、优良品种研发选育推广不够等问题,报告被表决为“基本满意”档次。
为确保“一法一条例”落到实处,切实推进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做大做强,坚决守护好“农业芯”,促进农民增收,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县人大常委会现场“把脉”,提出了“要加大‘一法一条例’ 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使生产市场主体合法生产经营;要打造‘五化’生产基地,提升种业生产能力和科技研发能力;要健全监管服务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落实制种基地管理保护制度,划定保护区,严禁制种区‘插花田’,确保适宜制种耕地全部用于种子生产,切实维护基地生产秩序”等3条执法检查意见,督促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整改落实,执法检查组将进一步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切实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根本利益,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来源:岑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张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