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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3月14日,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平率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研究如何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全市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副市长岳彬陪同。



当天,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前往青龙山街道中环社区儿童之家和站街镇枫渔社区实地检查,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政府汇报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作补充汇报。

检查组对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网络、法律等协同保护工作,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要加强“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落实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实名登记制度,防止校园欺凌,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查组强调,要发挥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合力,加强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干预和指导,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要进一步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用好职教城院校资源,加大未成年人培训教育宣传引导工作力度,让未成年人享受到职教城发展的“红利”。要集思广益,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形成工作亮点。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部分市人大代表及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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