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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富川带队到绥阳县、湄潭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绥阳县蒲场镇大溪村、枧坝镇黄鱼村、旺草镇晨光村,湄潭县抄乐镇落花屯社区、鱼泉街道金桥村、湄江街道求是社区,实地查看“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旅融合发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方面情况。



检查组指出,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举措,是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检查组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要按照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三确保、四提升、两强化”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三农”工作质效。要坚持以乡村建设塑形、以乡村治理铸魂,做到人居环境整治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有序推进“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有效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民宗委、市农业农村局和绥阳县、湄潭县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基层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作者:曹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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