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9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豫贵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用法治力量推动和保障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举措。
2025年是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的第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定,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重突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个方面,突出强化政治性、始终坚持法律性、更加注重实效性、着力彰显民主性,扎实开展执法检查。
“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担当,持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取得新成效。”《报告》认为。
纵览《报告》,成绩可圈可点:
深化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一体推进党员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分层分类举办培训班178期2万余人次,不断凝聚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共识;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各方面。
深化研究阐释,构建理论体系。依托党校、社科院和高校等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建立国家和省研究基地18个、研究团队500人,研究成果250多项;连续三届举办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边疆治理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学术研讨会,深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为推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提供学术支撑。
深化互嵌共融,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大力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享共建、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持续优化,精神相依、感情相亲、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的大团结大融合局面持续巩固。今夏各地纷纷驰援榕江等地以及当地各族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洪救灾的成功实践,生动展现了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显著成效。
深化示范创建,激励创优争先。全省获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98个,9个市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15个集体、14名个人和120个集体、180名个人分别获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推动贵州成为全国民族关系最好的省份之一、成为民族团结和谐的典范。
民生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实现州有大型水库、县有中型水库、乡有稳定水源,5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3个自治州实现机场全覆盖、即将实现高铁全覆盖,公路总里程达10.38万公里,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文化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村超”“村BA”“村T”“村歌”“村马”“村晚”等“村字号”文旅品牌百花齐放,“和美村寨”“中国传统村落”精品旅游线路相继推出,交通、餐饮、民宿、智慧导览等配套设施统筹完善,民族节庆、非遗展演、山地赛事等主题活动常态化举办,民族地区旅游热度和人气持续高涨。2024年,3个自治州共接待游客2.1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374.91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1.4%和12.8%。
…………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报告》指出,我省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等法律法规、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工作仍有不少短板弱项,主线意识和落实力度仍需持续加强、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仍需重点突破、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仍需充分发挥。
“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地见效,努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报告》提出要求和期盼。(记者:人大论坛全媒体 王晓琳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