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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颁布施行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本报讯 2002年12月31日下午,《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步智信、杨谨华,副省长陈大卫出席了会议。
杨谨华说,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贵州省计量监督条例》为我省进一步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计量事业的全面发展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
陈大卫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计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商贸计量的监督管理,为营造我省良好的经济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步伐作出更大的贡献。


(实习生 谌贵璇 贵州日报记者 杨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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