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河道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
《贵州省河道条例》旨在加强河道保护与管理,保障防洪安全,防止水质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河流、湖泊、岩溶暗河、水库库区、人工水道)的保护、管理等相关活动。
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1997年11月21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2019年1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
《贵州省河道条例》旨在加强河道保护与管理,保障防洪安全,防止水质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河流、湖泊、岩溶暗河、水库库区、人工水道)的保护、管理等相关活动。
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1997年11月21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