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六月第二周拟为道真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活动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3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永胜作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道真是以仡佬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各民族在长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共同创造了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目前,列入国家、省、市、县级保护名录的分别有2项、9项、31项、80项。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思想文化不断碰撞,以及长期缺乏有实际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地方法规保障,民族民间文化保有者逐渐减少,传承人不断年老和谢世,许多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遭到严重破坏,甚至濒临绝灭、变异、断裂与流失。
“为了抢救、保护和发展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挖掘其价值内涵,激发其生机与活力,实现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依法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的说明》认为。
2021年1月13日,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做到全民参与保护,结合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每年六月第二周星期六),《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每年六月的第二周为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活动周。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结合节庆、习俗,开展民族民间文化展示、展演活动。”
2021年3月5日,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委员会会议,邀请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业农村委、环资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参加,对条例进行了审议。
“《条例》的制定有利于抢救、保护和发展当地民族民间文化,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强调的深入挖掘和传承特色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道真自治县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客观需要出发,制定《条例》是必要的。”审议结果的报告认为,《条例》不违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不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国家法制的统一,符合当地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