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带队参加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带队参加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
2013年11月16日至1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办、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承办的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在西安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和副主任信春鹰、阚珂等领导出席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省会市、较大市、经济特区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法制委或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群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贵阳市人大法制委负责同志代表贵州省参加了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们要全面把握立法工作的目标和总体任务,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要积极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做到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结合。要着力加强立法机构建设和人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张群山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管理,积极开展立法工作的情况在会上作了发言。首先介绍了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从1980年以来的立法工作情况、尤其是近几年和本届人大常委会围绕既要“赶”又要“转”的后发赶超路子,开展生态和人才方面立法的情况。张群山在发言中特别介绍了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同志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讲话精神。还谈了自己对人大立法工作的体会,首要任务是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及要求开展人大工作。同时,人大要自尊、自信、自重,在立法工作中要勇于根据实际情况和科学发展的要求,立好法,修好法,促进和推动经济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快速发展。他表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本次研讨会的精神,把会议精神和要求带回去汇报好、传达好、学习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委的指导和领导下,努力按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按照张德江委员长的讲话要求和本次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