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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赵克志陈敏尔参加审议

39日下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贵州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敏尔参加审议并发言。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主持会议。           

 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认为,张德江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突出了科学民主立法的成绩,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了自身建设的效果。对今年工作的工作部署,围绕字抓立法,围绕字促发展,围绕字抓监督,围绕字惠民生。报告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职属性,体现了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根本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是一个体现改革创新精神,与时俱进的报告,一个充满情感、责任和担当的报告,一个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优越性的报告。大家表示完全赞成和拥

护。

 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畅所欲言。

 

  吴晓灵代表说,工作报告中提到听取审议加强金融的监管和防范金融风险专项报告,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彭森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高举全面深化改革旗帜,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张群山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来部署人大的各项工作,通过立法、修法来推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建议进一步加强地方和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工作,扩大地方立法权限。禄智明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选取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每年一至两次对地方法制和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推动法制健全。袁周代表呼吁,要完善有关国家部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制度,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在督促有关部委认真答复代表的同时,对落实和解决情况进行监督。唐世礼代表建议,要加强对基层特别是县乡两级人大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发挥情况的调研工作,并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关于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实施及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蒙启良代表说,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积极协调,完善相应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做好改革的法律准备,鼓励探索和创新,营造好改革氛围和环境。罗亮权代表认为,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汲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创新立法方式,注重运用法律手段,防止部门立法利益化。阎建国代表建议,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完善网络犯罪立法和民、刑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的抗诉机制。李再勇代表呼吁,加大对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乡村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立法工作,减少违法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生。廖飞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仅要有立法的规划,还要有修订法律的规划,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卢云辉代表建议,加大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落实情况的监督,完善问责机制、监督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和法律落实机制。郑强代表建议,进一步增强人大和人大代表对国家事务管理的参与性,进一步追求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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