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概况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16日至26日在贵阳召开。会议议程包括:1、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贵州省2007年省本级和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省本级和全省预算草案;批准200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省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8、选举贵州省省长、副省长;9、选举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0、选举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1、选举贵州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决定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13、其他。
应出席本次大会代表603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州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07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关于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石宗源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永安、唐世礼(女,布依族)、林明达(回族)、许正维、傅传耀、顾 久为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周忠良为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会议选举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53名。
会议选举林树森为贵州省省长,王晓东、黄康生(布依族)、禄智明(彝族)、蒙启良(苗族)、孙国强、辛维光、刘晓凯(苗族)、谢庆生为贵州省副省长。
会议选举孙华璞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需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后生效)。
会议选举出贵州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6名。
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会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张克湘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汉樵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先忧任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光彪(布依族)任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太恒(布依族)任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锦林任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钟(苗族)任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康民任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8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将禄绍康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将肖功兵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行业协会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将龙刚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列为省人大2008年立法计划的议案》交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将赵传灵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司法救助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将廖少华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清水江条例〉的议案》、李涛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的议案》、叶二仆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省级红枫湖、百花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议案》、谢庆生等2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磷资源管理办法〉的议案》等4件议案交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7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能源建设、农业、财政、税收、城乡建设、社会及公共事务等方面。省政府将认真整理,拟出交办意见,会后交由省政府各承办部门和有关单位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