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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概况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120日至24日在贵阳召开。会议议程包括:1、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贵州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09年省本级和全省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省本级和全省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贵州省2010年省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8、其他.

  应出席本次大会的省人大代表601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州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0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补选陈华祥为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何任叔、何述祥、陈庆义、姚亚非()、彭伯元为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会议补选何述祥为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何任叔为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伯元为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件。大会秘书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分析,认为在这些议案中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经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建议将赵传灵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贵州省信访条例〉的议案》、金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议案》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将张树昭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贵州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将刘大英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审议。上述议案由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37件。省政府对此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整理,拟出交办意见,会后交由省政府各承办部门和有关单位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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