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概况
会议于2016年1月26日至31日在贵阳举行。1月26日上午9时,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国际会议中心大礼堂举行,应出席代表601人,实际到会559名,会议由省委书记、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陈敏尔主持。
本次会议历时六天,会议听取审议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所作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所作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所作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贵州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贵州省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同意并批准了各项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会议选举陈敏尔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孙志刚为贵州省省长,李岷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
大会闭幕式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作了题为《干字当头 实干兴省 为决胜“十三五”同步奔小康而不懈奋斗》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