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概况
2018年1月26日至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应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代表592名,实到581名,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代省长谌贻琴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分为四部分: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2018年的重点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大会听取并审查了《贵州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贵州省2017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还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关于设立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月28日,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30日,大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志刚当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当选省人民政府省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大会选举:孙志刚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谌贻琴为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孙永春、袁周、刘远坤、陈鸣明、何力、李飞跃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陈鸣明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李再勇、卢雍政、王世杰、陶长海、郭瑞民、蒲波、魏国楠、吴强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夏红民为贵州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韩德洋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傅信平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六款规定,选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51名同志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月31日,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贵阳胜利闭幕。会议选举产生了贵州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州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贵州省2017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