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基层立法联系点“动”起来 市人大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第一次培训会议
建立并运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年度工作要点之一。今年7月1日,10家单位正式成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了加强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对人大立法工作的认识,提高联系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常委会立法工作。8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第一次培训会议。本次培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处长谭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黄珏分别做专题辅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姜志东介绍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沟通联系的相关工作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副主任林荫茂主持会议并讲话。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要求,畅通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和组织之间的沟通渠道,更接地气地听取基层对法律法规草案及立法工作本身的意见建议,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10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明确了设立联系点的目的、主要工作职责等。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姜志东介绍,从7月1 日正式启动以来,各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都陆续“动”了起来,分别发挥各自优势,参与了《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同时市人大有关委员会结合立法项目审议进程,发挥使用联系点作用的频次也“多”了起来,联系点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是,姜志东说,部分联系点工作人员也反映,由于立法专业知识欠缺,要把法律、法规征求意见时,与会者的观点梳理、提炼并整理出书面材料,还有难度,希望得到专业培训。
本次培训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处长谭喻首先介绍了《立法法》概要及国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相关工作情况。谭喻从国家立法的层面,分别从谁有权立法;法律草案的审议程序;如何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等三个方面做了讲解。对于如何做好基层立法工作,她认为首先要做好翻译工作,把需要征求意见的条款做好解释和说明,让群众充分理解。其次要加大宣传,吸引更多的民意关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黄珏则介绍了上海市的立法工作及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情况。他具体从什么是立法;怎么立法;怎么立好法三个角度进行阐述。
培训会上,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还反映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除了缺少专业知识外,部分联络员表示仅仅依靠联系点自身,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此外,联系点要求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副主任林荫茂表示法工委将在会后认真研究与会者的意见。本次培训会议是一种尝试,今后法工委还将根据需要分专题组织一些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