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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生态环保“最后一公里”,浙江积极推进建立乡镇环境状况向人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截至2018年底,全省约470个镇街已开展环境状况报告工作,占纳入统计的全省952个镇街的50%左右。 温州、绍兴两市和富阳区、临安区、安吉县、海宁市等县(市、区)实现全覆盖,提前达到目标要求。

  2017年8月,浙江发布《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形成政府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意见》提出,到2018 年,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各县(市、区)选取30% 以上的乡镇开展试点;到2020 年,省市县乡四级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乡镇政府向乡镇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是我省基层人大制度实践的一项创新。2018年初,省人大环资委起草通知以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印发全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地积极推广乡镇环境状况报告工作,以先部分试点后全面推开的方式,争取2019年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全覆盖。

  《意见》源于“富阳经验”

  环境保护工作接受人大监督,杭州市富阳区已经全面推广实施两年多。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正是源自富阳的乡镇生态责任报告制度。

  2015年下半年,富阳区率先在渌渚、渔山两个乡镇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和环境责任体系建设,取得试行经验后,在全区24个镇街全面铺开。2016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正式发文,明确在年中乡镇人代会、街道政情报告会上,听取生态环境专题报告。这一新举措将富阳乡镇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推向了制度化、长效化的新高度。

  经过两年来的积极探索,富阳生态责任报告制度促使各镇街结合实际,厘出责任清单,遵循“管行业就得管环保,管环保就得有责任”的理念,使环保责任级级落实,环保压力层层传递,打通生态环保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与此同时,富阳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出开展一次社会问卷调查、组织一次代表专题视察、听取一次政府专项报告、进行一次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形成一个会议决议的“五个一”工作程序,取得了显著的监督实效。

  各地人大积极探索创新

  各地在乡镇环境状况报告工作中,加强基层探索创新,涌现出不少好的做法。

  绍兴市系统总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环境状况报告工作的做法,专门出台了《绍兴市生态环境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对乡镇环境状况报告工作作出了制度安排,办法中明确了报告的对象、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方式、报告的程序等,指导下辖乡镇规范开展工作。

  安吉县各乡镇抓好“三个结合”,提升工作实效。 一是与乡镇人大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把环境状况报告涉及的重点内容列为年度监督要点;二是与人大专项监督问效相结合,把报告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为人大问政会、代表接待日的重点议题;三是与县乡两级代表活动相结合,把报告重点内容作为县乡两级代表活动的主题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候选项目。

  海宁市把握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有序推进乡镇环境状况报告工作。 一是会前充分准备,及时向各级党委汇报请示,对于报告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沟通,组织代表会前视察为会议讨论打好基础; 二是会中听取形式多样,各乡镇均通过年终人代会听取镇政府负责人口头汇报,有的人大街道工委邀请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参会讨论,马桥街道组织工委专题审议; 三是会后持续跟踪,部分乡镇人大对乡镇政府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有的人大街道工委形成专报意见要求街道办公室书面反馈。

  从各地乡镇环境状况报告工作推进情况来看,乡镇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在加强基层环保工作、推动乡镇环境整治、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发挥基层人大制度优势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极大地推动了乡镇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来源:综合绍兴市、富阳区、安吉县、海宁市人大稿件,图片由绍兴市人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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