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全国人大禁食野生动物决定,江苏在行动!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严格制度,合理区分了非法与合法边界,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具有时间节点特殊、顺应群众期盼、严厉程度空前等鲜明特点,必将从源头上有力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进一步强化我国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效能和水平,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重拳出击治乱象
江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工作十分重视。为深入贯彻《决定》,省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明确要求要标本兼治,做好当前和长远工作;同时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形成合力。
江苏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据统计,全省共有陆生野生动物604种,约占全国总数的23%,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13种、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50种。近年来,省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加大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违规交易打击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禁猎处罚还不够严厉、协同配合还不够有力等问题。新冠疫情发生后,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从严执法,拿出有力举措,进一步堵塞漏洞、落实责任,确保《决定》和相关法律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组织人员力量,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越冬地、迁徙通道进行野外巡护,清除鸟网、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保障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安全。全省开展野生动物巡护23947人次,巡护距离达17万公里,监测到野生动物8506种次,数量约147万只次,形成有效的野生动物野外监测网络。
开展“联合双打”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坚决遏制以食用为目的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4.5万人次、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4484家次、检查餐馆等经营利用场所29462家次,检查农集贸市场96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8万册,关闭野味农家乐197家,对近6.28万件投诉举报咨询事项进行梳理,涉及野生动物交易违法线索优先处理、迅速查处。查办一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的案件,公开曝光相关典型案例,对违法经营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组织对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野生动物交易经营主体进行再次摸底排查,为后期科学处置做好基础信息收集工作。据统计,全省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单位共653家,其中以食用(包括保健品)为目的454家,动物存栏量总计约2100万只。网下摸排出野生动物交易经营主体791家、交易额1.9亿多元,网上摸排出野生动物交易经营户148家。
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对因新冠肺炎药物研制等科研特殊需求,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核材料,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批准了5个批次的实验用猴许可,有力支持了抗击疫情工作。
综合运用市场准入、广告监测、平台监管等措施,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交易监管。依法处理涉嫌违法广告103条次;调查网上野生动物交易信息87条,已经立案1条、移交外省5条;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2.5万个次、冷库4122个次、餐饮和食杂店96.29万个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构建网络体系,抓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全省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就近救护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网络体系和“有求必救、有救必速、救而有效”的救护机制,疫情期间救护野生动物191只。全省8个国家级、37个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规范持续开展监测巡护工作。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对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患病等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了3起野生动物病死等异常情况。
目前,省有关部门已经成立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作为牵头召集单位,公安、司法、交通运输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在省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集思广益觅良方
为进一步做好《决定》的贯彻实施,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邀请从事相关工作和研究的专家学者,对落实决定内容提出了具体措施,对遇到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在谈到革除陋习、告别野味时,省畜牧总站朱满兴说,家养畜禽都是由野生动物驯化而来,驯化时间相对较短的特种畜禽,如水貂、银狐、雉鸡等,与野生类型较难区分,在实际管理中,一些地方既有把野生动物当家养畜禽的,也有把家养畜禽当野生动物对待的,有必要从法律层面科学、合理界定野生动物与家养畜禽动物。
作为长期从事野生动物相关领域研究的学者,南京林业大学的鲁长虎提出,需要依据《决定》和相关法律,进一步明确“禁食野生动物”的分类范围,科学界定“陆生野生动物”与“水生野生动物”。对一些地方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要及时做好科学处置,不能简单化处理、“放生”到野外,避免引起潜在生态安全隐患。
依法治理在路上
全面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斩断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法治之剑已经出鞘。有效贯彻实施《决定》,使其真正落地,发挥应有作用,必须下大力气狠抓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年内开展修订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适时启动立法程序,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法治体系的执行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多种监督方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促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决定》等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疫情期间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适时发布禁猎公告,推动更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立案,实现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链条的源头打击惩治;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做到一律暂停猎捕活动、一律禁止交易行为、一律实行封闭隔离,确保野外有人守、确保市场有人盯、确保基地有人管、确保监测有人问、确保责任有人担,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完善《决定》配套制度,加快调整区域性野生动物资源名录和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抓紧制定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用标识等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为执行《决定》提供权威有力依据;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全国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