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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优“四项工作” 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目前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近年来,安徽省界首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在提升常委会审议和审议意见及办理质量上探索创新,努力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更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做实会前“调研”。调查研究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支撑,调研的广度、深度和质量,对人大审议工作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界首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会前调研工作,专门出台《关于规范常委会工作程序的意见》,坚持多途径、多频次开展调查研究。调研中,调研组除坚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等传统调研方式,还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在“界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调查问卷和满意度测评等,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规范会中“审议”。审议发言是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的关键环节。界首市人大常委会一般在常委会会前一个月召开主任会议,确定常委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建议议题,并以文件和微信的形式告知“一府一委两院”和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尤其是要让非驻会委员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会前调查了解,保障审议发言时言之有物。开展调研活动也不局限于哪一个工委,其他工委主任和常委会专职委员都尽可能的参与常委会调研活动,这样就保证了更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议题有个全面的了解。为确保审议发言质量,近年来界首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实行分组审议,要求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发言,并对审议发言提出严格规定。

  严格审议意见“撰写”。审议意见是“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和改进工作的指向性文书和依据,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人大监督目的。界首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审议意见的撰写要基于调研掌握的材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上的审议发言来写,重点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进行梳理归纳,撰写出条理清晰,内容具体,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切忌大话、空话和套话。审议意见的初稿一般由联系工委的秘书撰写,然后由相关工委主任和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把关,经修改成熟后,再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最后行文印发“一府一委两院”,并抄送有关部门办理。近年来,为提升审议意见的落实率,界首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学习外地经验,建立了审议意见附问题清单制度,对一些重点工作尤其是涉及民生的工作,列出问题清单,交由“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限期办理。

  强化审议意见“督办”。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最终目标,如果落实抓不好,前期所做的一切工作都将归于零。界首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督办,每次审议意见下发后都要求“一府两院”于两个月后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下一年度,常委会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报告前,常委会有关工委要对“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研,会中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中肯的点评。坚持由政府负责同志代表政府统一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不允许部门单独报告,以明晰办理责任主体,提高政府对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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