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从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出发,把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作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健全、完善立法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与自身立法工作、立法需求、立法特点相适应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完善立法工作领导机制将党的领导贯彻立法始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把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作为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健全完善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重要法规立项起草、主要制度设计等事项经常委会党组研究后,向自治区党委请示,经党委批准后实施;立法中的重要问题、重大舆情等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在党委领导下解决。此外,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根据新情况新要求,向自治区党委提出新的立法建议,并按照党委的决策抓好落实。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部署要求,常委会党组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提出制定出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定的建议。自治区党委同意后,及时加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使党的主张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制度规范,为自治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改进立法项目立项论证机制增强选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选准立法方向、选对立法项目作为做好立法工作的第一步,合理确定立法选题。拓宽选题途径,在加强向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征求立法项目的基础上,采取发布公告、委托基层联系点征求等多种方式加大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力度,畅通公众表达立法项目需求的渠道。扩大立法选项视野,结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府一委两院”在执法、司法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如结合工作调研中发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均衡的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时提出将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列入立法项目,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法规,保障了基层群众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了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立项论证,对收集的立法项目建议,从立法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法依据、主要思路、调整社会关系、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必要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论证,把立法项目论证作为立法程序的组成部分和必经环节,将论证结论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将工作前移,法规立项后,制定立法责任表,将每件立法项目的工作环节细化分解,确定时间、落实责任、明确主体、规范工作程序,印发起草单位及相关部门,为按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打下坚实基础。
完善社会有序参与立法机制提高民主立法水平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推进民主立法新途径,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地方立法,使立法能够充分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充分吸收人大代表关于立法的建议。进一步健全立法咨询专家工作制度,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引入第三方评估研究工作规范》,充分发挥专家在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为落实专家咨询经费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费支付办法》,为专家咨询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完善和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扩大联系点数量和覆盖领域,实现设区的市全覆盖。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每件法规草案都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让基层意见直达立法机关。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每件法规草案在自治区人大网站全文公开,对收集的社会公众意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研究吸收,加大对立法过程的宣传报道力度,增强对公众参与立法的吸引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协商,完善健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参与立法协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法规草案意见征求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立法研究交流合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等立法研究机构合作,签订了立法框架合作协议,共同开展立法课题研究。同时,还积极探索与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开展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发挥智力、人才优势,提高立法理论研究水平。
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促进法规实施和修订完善
2015年,新修改的立法法增加了立法评估条款,对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专门作出规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立法后评估工作常态化,每年选择 1至 2件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跟踪问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建议。本届以来已先后组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及时总结立法经验,为修改完善法规打下良好基础。科学运用立法后评估成果,以立法后评估结果为重要依据,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如结合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立法后评估结果,及时将这件法规列入修改法规项目。同时,针对立法后评估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