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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李逢友

  四川省宣汉县

  人大常委会主任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四川省宣汉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的平台、载体、路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等独特优势,有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突出“三个创新

  优化良好环境

  创新设立“一室一站两中心”,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坚持“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运行常态化”原则,在全县 35个乡镇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室,384个村(社区)全覆盖建立代表联络站,在普光经济开发区、土家族聚集区设立工业园区代表联络中心和土家族片区代表联络中心。明确村(社区)支部书记、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相关专委会主任委员兼任代表联络站(中心)站长(主任),并分别设置联络员 1名,统一制定联络代表信息公开制度、群众意见处理制度、代表接待年度安排公示制度。3300余名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进驻所在选区代表联络站(中心),轮流到站宣传政策、听取意见、接访选民、化解矛盾,切实解决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创新打造“代表督事”闭环链条,做实代表小组活动。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开展乡镇人大组织的集体履职活动等传统做法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代表督事”工作。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分析研究,确定拟督办事项并报县委同意后,经人代会审查通过。闭会期间,根据工作性质和代表意愿,将省、市、县在宣人大代表组建为11个代表小组,分别由县人大相应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服务,对明确到各委室的督办事项实行一事一小组、一季一跟踪、一年一评价,全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决定、政府执行落实、代表全程监督的综合治理体系,推动提升政府效能,增强群众满意度。

  创新完善履职监督保障机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探索建立履职登记考评、年度履职承诺监督机制。制定《宣汉县人大代表年度履职监督登记考评办法》《宣汉县人大代表履职纪实档案》《宣汉县人大代表年度履职承诺及向选民述职办法》,明确登记考评的对象、履职纪实的主体、履职考评等次确立的原则以及考评结果运用等,规定代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回访选民、向选民述职,倒逼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加强经费保障,按照每个联络站每年 4320元、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 1500元、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1000元,乡镇人大工作经费每年 3万元的标准,县财政每年专项预算人大相关工作经费 488万余元,为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化“三项参与”

  明确重点路径

  持续参与“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将扶贫工作作为社会治理重点工程,广泛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视察、专题调研,提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工作等意见建议 157条。3348名省、市、县、乡人大代表深入走访宣传脱贫政策,引导激励贫困户自力更生,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对口帮扶 1.3万户困难群众,协调帮扶物资 4000余万元,帮助解决院坝硬化、农产品销售等难题 1200余个。253名企业代表创办、领办经济实体 376个,解决贫困群众就地务工 2.6万余人次。

  广泛参与“整治群众最不满意 10件事”跟踪监督。依托“一室一站两中心”,全面发动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意,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0年,根据民意调查确定最不满意 10件事后,县人大常委会将其纳入人大代表监督推动落实的事项,出台跟踪监督整治“群众最不满意 10件事”活动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代表培训,让参与监督的人大代表熟悉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法定程序,持续跟踪督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和系统治理停车位少、农村信号差、大操大办宴席等问题。2020年,督促配建停车位8955个,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 500余人次,新建通讯基站 111个,增添安装健身器材 492套,办结反馈群众诉求 44047件,完成率为100%,满意率达98.89%,群众实现了由“最不满意”向“最满意”转变。

  积极参与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督察视察。出台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将污水处理厂建设、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棚户区改造、锂钾综合开发等 17个重大民生项目作为人大代表关注和监督的内容,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建设现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集中督促了解项目推进情况。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代表意见,政府工作效能大幅度提升,代表责任感和荣誉感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市、县人大代表参与督察视察 776人次,全县民生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

 

  发挥“三大作用”

  彰显制度优势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宣汉县突出人大代表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每年以县委名义表彰 20名优秀人大代表,激励各级人大代表在遵法守纪、增收致富、敬老孝亲、扶危济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领头雁”作用,形成示范效应,引导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中。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不畏艰险、不怕困难,全面发挥职业专长,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抗疫前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通过代表进站接访、帮扶走访、定期回访,收集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督办,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使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另一方面,发挥人大代表群众基础好,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中知政知情、知法懂法的优势,面对面与群众沟通宣传,解惑释疑,促使群众放弃不当诉求,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构建依法治理格局,人大代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活力充分彰显,党和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发挥监督推动作用。宣汉县委大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责成县纪委制定《民情民意限时办结及不作为追究办法》,县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代表通过专项监督、专题询问、现场监督等多种形式,运用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法定权利,持续对 27个民生事项 39个突出问题跟踪问效,19件重点代表建议进行督办,代表监督推动既有力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又不断增强群众感情认同,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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